第三百九十五章 沦为乞丐-《魂断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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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第一次吃剩食的经历,第二次我就坦然多了,也没那么害羞胆怯了。直到第三次、第四次以后,我基本上习以为常、波澜不惊了。不在乎别人的眼色,不介意别人的议论,也不给老板带来麻烦与不便,远远瞄准合适的客人,风卷残云吃完就走。时间久了,整条街的老板基本上都认识我了。有些老板人很好,让我来去自由,从不横加干涉,甚至一看见我还会煮一碗面一碗粉或一条烤鱼几串烤肉什么的给我吃。也有个别老板很可恶,不等我靠近摊点,立刻便拿根棍子或一把菜刀就追过来了,恶狠狠喝骂我不让我进去。遇到这样的人我也没办法,只好跑去另一家。

    吃饭问题解决了,住宿问题就容易多了,随便哪里都行,公园里,树底下,桥洞中,走到哪里就睡到哪里。因为之前我回过几次家,但并没发现妈妈回来找我的迹象,于是我彻底死心了,拿一个布袋装上几套衣服就走了,从此再不想回去了。

    睡觉住宿也不用担心了,接下来我就考虑如何挣钱的事了。开始还想去找个正经事做,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至少不用老着脸皮餐餐去吃剩饭剩菜,更不用忍着风寒夜夜去泥地上露宿。只是问遍大半个上京城,还是没一个老板要我,甚至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后来身上变得黑

    起来了脏起来了,就更没希望了。但我去美国寻找爸爸的念头却一刻也没有停止,一刻也没有放松。可是挣不到钱又能怎么办?再强烈的愿望不也等于零?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重新审视那个一直挥之不去、却又羞于出口的念头——讨钱。毕竟除此这外,再无其他方法。(其实经过这几个月的流浪,我早已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乞丐。)于是我从垃圾堆里找一个破碗,到人多的地方不声不响往地下一坐,眼观鼻、鼻观心等着好人往碗里扔钱。不过还别说,这方法其实真不赖,虽然一天动也不动地坐下来,免不了会腰酸背痛腿发麻,但多多少少总会有一些进项,有时五六块,有时十几块,最多一次甚至超过了四十块。这让我特别开心,特别快乐,也让我像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一丝希望,仿佛就来到了美国找到了爸爸。于是乞讨得更勤更欢了。吃完别人残剩的早饭就去,午饭不吃,晚上尽量多吃一点、吃饱一点,吃完又继续行乞,整个人就像着了魔一样。而且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再也不会觉得害怕,再也不会觉得绝望,什么都习惯了,什么都无所谓了。也再不会哭泣、不会流泪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讨钱、讨钱、讨钱……

    如此过了漫长而短暂的两年,我口袋里的钱渐渐多了起来,零零碎碎加起来足足有五千多块。我把它们全部换成百元整钞,珍而重之地藏在贴身衣兜里,又信心满满继续不分白天黑夜地去乞讨。我原计划积攒到五千到六千块钱,就动身去找爸爸。后来考虑到物价的上涨,这么一点钱估计还不够一张单程机票,再说万一找到了爸爸,我可不能再像个乞丐样去见他。所以决定再多讨一年,最好攒一万块再去不迟。

    行乞久了,我又慢慢发现,老呆在一个地方是没办法讨到钱的,别人给过一次就不会给第二次第三次了。于是我离开了西云街区,一路乞讨去其他地方。反正没有方向,没有目的,走到哪里算哪里,走到哪里就在哪里落脚。大半年下来,我的足迹几乎踏遍了上京市每个城区每条街道,有热闹繁华的黄金地段,也有寂寥冷清的遗忘市场。

    乞讨的日子很辛酸很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饥一顿饱一顿是常事,湿一身干一身也不稀奇,受尽冷眼、露宿街头那都习以为常。最主要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有些人很坏,坏得不得了。他们会无缘无故嘲笑你、喝斥你、辱骂你,甚至会往你身上扔石块泥巴臭鸡蛋烂菜叶,弄得你狼狈不堪气郁难当却有火不能发。当然大部分的人还是很善良、很有同情心的,他们除了会给你钱,还会给你买食物买饮料,个别人还会把家里不合身的衣服送给你。对于好人,我会感激他们,祝福他们。对于坏人,我一般也不和他们计较,远远逃离开来就是。其实这些还无所谓,最让人气愤的是,每个城区每条街道都有特定的乞丐盘踞着,就像他们自家庭院一样,外人不敢轻易插足。不然,轻则把你的钱悉数抢去,重则下狠手痛打你一顿,好让你长长记性开开窍。不过我就偏偏不信这个邪,就偏偏要打破这个讨厌的惯例。不管是谁的地盘,不论是谁的辖区,我都如入无人之境,想去就去想走就走,从不顾忌什么,从不害怕什么。反正他们要骂我,我就骂他们,而且比他们骂得更凶更狠;他们要打我,我就大声尖叫,狂喊‘抢劫’,以此引起路人关注,这样那些地头蛇就拿我没办法了,只有在一旁骂骂咧咧干瞪眼。老实说,流浪乞讨这么久了,我什么面子放不下?我什么矜持顾得上?早成了一个伶牙俐齿、刁钻滑溜的小皮赖了。不过饶是如此,我还是吃过一次亏,一次让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的大亏。不过也正因为吃了这次大亏,才遇上了一个让我终身难忘、几乎改变我一生的人。

    记得

    那是前年的一个夏天,我在东城区一个繁华地段乞讨。不多久一个秃头跛脚小丐便走了过来,先是要我缴费入伙,不从;又叫我立马离开,不理;然后就恶言恶语辱骂我,指手画脚要打我。我自然不甘示弱,各种嘲讽损人、尖酸刻薄的话一古脑儿倾砸过去,直骂得他狗血淋头、面红耳赤、灰溜溜走掉了。那天我乞讨到好晚,进项也很多,有上百元,加上白天又一次战胜了无理挑衅者,取得了空前胜利,于是破例给自己买了一份久违的冰激灵和鸡腿,找一个僻静的桥洞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也是我骄兵必败,活该倒霉,忘记了一开始就无师自通且运用自如的护身法则。那就是每次和当地乞丐发生摩擦纷争的时候,万万不可去行人稀少的偏僻角落。而那天因为过分开心,过分得意,把那至关重要的一条给忘得一干二净,以致于上了一次惨痛之极的大当。

    就在一口鸡腿一口冰激灵狼吞虎咽大快朵颐的时候,我猛然发现桥洞两侧小路上,正无声无息气势汹汹走来两拨人,大致有十来个,看装束就知道是我的同行冤家。我意识到出事了,出大事了。腹背受敌,无处可逃,势单力弱,寡不敌众,这可糟糕了,简直糟糕透顶。我扔掉手中的鸡腿和冰激灵,强忍一颗砰砰乱跳的心,自动自觉跳下桥洞,故作镇定看着包抄而来来意不善的两伙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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