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夏至问仙-《云衢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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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春泽背着手,慢悠悠走到田家院前。

    他尚未开口,院中那个蹲着择菜的少女已抬头望来。

    四目相对的刹那,叶璇汐微微一怔,旋即弯起眉眼,那笑容腼腆如三月枝头半绽的桃花,带着晨露的清新。

    “陈叔!”

    她连忙放下手中的菜,站起身,对着屋里脆生生喊道:“爹!春泽叔来了!”

    “是我。”

    陈春泽应了一声,含笑打量这丫头。

    三年光景,足够将一株青涩的秧苗养成饱满的稻穗。

    当年那个圆脸蛋、矮个头、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小姑娘,如今已出落得亭亭玉立。

    腰肢纤细,却并非弱不禁风的单薄;身段玲珑,那是常年劳作练就的健康结实。

    她的五官算不得精致——眉眼不够妩媚,鼻梁不够挺拔,嘴唇也略厚了些。

    可当她笑起来时,那张平凡的脸便仿佛被春风拂过,眼角眉梢俱是盈盈的光,自有一种山野女儿未经雕琢的生动。

    《诗经》有言:“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正的美,从来不在皮相,而在那一低头的温柔,一回眸的风情。

    “不错,不错。”陈春泽满意地点点头,背在身后的手一提——

    一只大雁被他拎了出来。

    那雁羽毛灰褐,长颈红掌,被缚了双足,正不安地扑棱着翅膀。

    阳光照在它油亮的羽毛上,泛起一层墨绿色的光泽。

    叶璇汐一愣,待看清那是什么,顿时惊声道:“这……这是雁儿?”

    《仪礼·士昏礼》曰:“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在大宁国,这是缔结婚姻的第一道礼仪——男方家长携雁上门,女方家长收下,便意味着两家有了婚约之始。

    农户小家小户,哪里受得住这般繁复的规矩?

    玉鲲村寻常人家,空手上门提亲的大有人在,能提一刀腊肉已是厚礼。

    至于雁——这东西飞在天上时谁也够不着,落在地上时谁也抓不住。

    陈春泽这一手,分明是费了大心思的。

    叶璇汐这辈子只在齐静升讲书时听过“纳采用雁”这回事,何曾亲眼见过?

    她愣愣地望着那只扑腾的大雁,从耳根红到了脖颈,红得像天边烧透的晚霞。

    “我家那陈平安,你可稀罕?”陈春泽哈哈一笑,起了逗弄这丫头的心思。

    叶璇汐张了张嘴,想说“陈叔莫要取笑”,想低头装作择菜,想逃跑似地躲进屋去——可她又怕这一躲,陈春泽当了真,以为她不稀罕。

    于是她咬了咬下唇,垂下眼帘,声音细如蚊蚋:

    “稀罕。”

    这两个字轻得像羽毛落地,却重得像砸在陈春泽心坎上。

    他收了笑,深深看了这丫头一眼。

    屋里的叶秋水正好跨出大门,闻言大大松了口气,那块压在心口不知多少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他这闺女,打小就爱跟在陈平安屁股后头转。

    旁人只当是孩子间的玩闹,他这个当爹的却看得分明——那丫头看陈家三小子的眼神,就跟春蚕看桑叶似的,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儿绕进去。

    可陈平安那小子,平日里机灵得很,唯独在这事上滴水不漏,叫人看不出心思。

    叶秋水憋了几年,既怕女儿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又不敢贸然开口,生怕坏了这份青梅竹马的情分。

    如今陈春泽亲自提着雁上门,他还有什么可愁的?

    “大哥!”

    叶秋水大笑迎上,那声“大哥”叫得比任何时候都响亮、都亲热。

    他五岁就跟在陈春泽屁股后头跑,十二岁一同投军,两人在军中同吃同住同杀敌,从死人堆里互相搀着爬出来。

    那不是兄弟,胜似兄弟。

    后来回村,杀了张家那大户,分了田产,金盆洗手务起农来。

    陈春泽处处照拂他,分了田地,又做媒让他娶了妻。

    他叶秋水这辈子,欠陈春泽的恩情,早就还不清了。

    连陈长福都是他一手带大的——那孩子学会走路时迈出的第一步,不是扑向亲爹,而是扑向他这个“叶叔”。

    自己的闺女能嫁到陈家,哪里是吃亏?分明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叶璇汐不知父亲心中转过多少弯弯绕绕,见父亲出来,羞得再也站不住,逃跑似地躲进了里屋。

    那匆匆的背影,像受惊的小鹿,惹得陈春泽又是一阵爽朗大笑。

    笑罢,叶秋水敛了神色,低声道:“大哥,除了这婚事,却也有件要事。”

    “何事?”陈春泽放下茶碗,抬眼。

    “前几日我上山砍柴,途径那张家祖墓……”叶秋水顿了顿,眉头紧锁,“听得墓后有动静。”

    陈春泽目光倏地锐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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